


2025-10-10
10月9日晚間,海關總署發布2025年第195號公告,明確進口再生紙漿(商品編號47062000)申報管理要求: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須在報關單備注欄注明生產工藝,根據實際填寫“干法”或“濕法”,該規定自10月10日起正式實施。此舉旨在進一步規范申報流程,強化進口監管效能。
這一監管升級直指行業突出問題。再生紙漿加工工藝差異顯著,濕法需經液態除渣、篩選、高溫干燥等多道凈化工序,纖維含量可達91.5%以上且雜質極少,還能實現殺菌達標;而干法(干磨漿)工藝僅將廢紙粉碎打包,省略核心凈化環節,導致塑料碎片、重金屬、微生物等污染物無法有效去除。部分企業因干法投資小、見效快將其視為“捷徑”,使得進口干磨漿品質參差不齊,甚至成為“洋垃圾”變相入境的載體,既威脅食品包裝、衛生紙等終端產品安全,又可能造成設備堵塞和二次污染。
此前9月,“干磨紙漿進口政策法律問題研討會”已聚焦該問題,專家普遍呼吁抬高準入門檻、強化海關查驗。此次公告的出臺,正是對行業訴求與監管需求的快速響應,通過工藝標注實現分類監管,為后續精準檢測、風險篩查奠定基礎。結合生態環境部鞏固“洋垃圾”禁入成效的要求,這一舉措將助力筑牢進口防線,推動行業向合規化、綠色化轉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