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9-22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海南自由貿易港監管辦法》以及《海南自由貿易港禁止、限制進出口貨物、物品清單》(簡稱《禁限清單》)相關要求,全力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實現高質量發展,海口海關近期制定并發布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執行例外措施進口貨物管理規定》(簡稱《規定》)。
《規定》主要針對《禁限清單》執行例外措施里取消進口許可證的貨物進行管理。此前,商務部協同相關部門制定并出臺了《禁限清單》。作為自貿港核心政策的重要構成部分,《禁限清單》是支持海南自貿港進一步提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程度的一項關鍵制度安排。在嚴格履行國際公約義務、全力維護國家安全、牢牢守牢生態環保底線等前提下,《禁限清單》緊密結合海南自貿港的發展實際需求,對部分進口貨物的管理措施予以放寬,簡單來說,就是放寬限制條件、擴大開放試點范圍。其中,針對60個商品編碼的舊機電產品,取消了進口許可證管理,這一舉措覆蓋了約80%原本納入進口許可證管理范疇的舊機電產品,基本上能夠滿足海南企業生產自用的需求。
為了進一步規范海關對執行例外措施進口貨物的管理工作,同時充分結合海南自貿港的監管實際情況,《規定》明確指出,取消進口許可證的貨物,僅允許《禁限清單》所規定的最終用戶在海南自貿港內用于生產自用,嚴禁在島內進行流轉,也不可以轉賣到內地,并且需要依法接受海關的監管。
在企業辦理進口手續方面,《規定》提出了明確要求:在填制報關單時,“申報地海關”一欄需填報海口海關所屬隸屬海關(“三沙海關”除外)或業務現場的關區名稱及代碼;“貨物屬性”應選擇“49-海南自貿港放寬貿易管理”,并且無需在“許可證號”處填制進口許可證編號。
海關對取消進口許可證的貨物采用納入放寬貿易管理專用賬冊的方式進行管理,以企業為單位設立賬冊并實施精準管理。當企業首次進口取消進口許可證的貨物時,在報關單放行之后,海南自貿港海關智慧監管平臺會依據報關單“貨物屬性”的相關情況,自動生成專用賬冊,同時完成數據入賬操作。在后續企業進口同類貨物時,報關單放行后,相關數據將自動被納入專用賬冊。
此外,《規定》還對特殊情況作出了規定。倘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貨物出現損毀滅失的情況,或者貨物經過長期使用后報廢、不再具備價值等,企業若想通過調整專用賬冊申請對貨物解除監管,需要先獲得海南省例外措施主管部門的同意,然后通過中國(海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向海關提出調整申請。海關在審核通過之后,會對專用賬冊進行相應調整。
當企業辦理取消進口許可證貨物的出口(含退運)手續時,“貨物屬性”依然應選擇“49-海南自貿港放寬貿易管理”,在報關單放行之后,專用賬冊將自動進行核減。企業若需注銷專用賬冊,應當提前辦結專用賬冊內貨物的海關監管手續。在確保專用賬冊內貨物無庫存的情況下,向海關申請注銷專用賬冊。
《規定》將自海南自貿港封關運作之日起正式實施。這一規定的發布與實施,將為海南自貿港在進口貨物管理方面提供更為明確、規范且高效的操作指引,助力海南自貿港在貿易自由化便利化道路上邁出更加堅實的步伐,推動區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