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6-22
6月18日,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方網站發布公告,有關于撤銷《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煉油轉型升級及乙烯提質改造項目節能報告的審查意見》公示,原文如下: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反饋意見,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煉油轉型升級及乙烯提質改造項目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經與你司溝通銜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現撤銷《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煉油轉型升級及乙烯提質改造項目節能報告的審查意見》(粵能許可〔2021〕6號)。
廣東省能源局
2021年6月18日
值得注意的是,該項目于今年4月1日在廣東能源局公示,根據有關規范要求,原則同意本項目節能報告。
6月初,生態環境部出臺指導意見,表示嚴格“兩高”項目環評審批,對煉油、乙烯、焦化、煤化工等環境風險高項目的審批收緊,并強調不得以改革試點名義隨意下放環評審批權限或降低審批要求。
據了解,該項目總投資289.2億元,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改建300萬噸/年催化裂解裝置,配套烷基化、MTBE、餾分油加氫、環保橡膠油和蠟膏蠟下油加氫等裝置;將乙烯產能從100萬噸/年提高至164萬噸/年,配套建設裂解汽油加氫、丁二烯抽提、芳烴抽提等裝置;建設FDPE(全密度聚乙烯)、EO(環氧乙烷)、PP(聚丙烯)、PO(環氧丙烷)、ABS等裝置。
